光绪28年(1902)六月,清廷批准分县设置。县取名绥中,出于求安靖平。绥,即安抚
绥靖;中,即县治在中后所。“绥中”乃永远安宁的中后所之意。
境内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生息繁衍。在绥中镇北龙王山和镇西破台子都发现了
新石器时代遗址,并出土彩陶罐耳部残片和空心鬲足等文物。这些文物属
红山文化,和黄河流域
古文化遗址渊源相同。
绥中自古就是多民族杂居的地区,在古代隶属关系变化频繁。
秦,属辽西郡。
东晋十六国时期,
前燕是鲜卑族慕容氏所建。属平州成周郡,后属平州昌黎郡
集宁县。后燕和
北燕,属平州
乐浪郡。
南北朝时期,
北魏时,属营州昌黎郡
广兴县,北魏分裂后,属东魏营州昌黎郡。
唐,属
河北道营州,贞观十年(636)在乌突汁达罕部落(今前卫附近)置威州,后改
瑞州,又置来远县。
五代,916年改瑞州为来州,属
中京道大定府来州来宾县和隰州海滨县。
清,实行府、州、县制。
康熙二年(1663)属
奉天府。康熙三年属广宁府,四年改属
锦州府。
光绪二十八年(1902)分宁远州六股河以西部分建绥中县治所在中后所。
光绪28年(1902)六月,清廷批准分县设置。县取名绥中,出于求安靖平。绥,即安抚绥靖;中,即县治在中后所。“绥中”乃永远安宁的中后所之意。
民国元年(1912),废州、府制,实行省道制,绥中县隶属奉天省辽沈道。民国17年(1928年),废道制,绥中县直属奉天省,次年奉天改称辽宁。
民国23年(伪满
康德元年、1934)4月,本县属伪满设立的锦州省。
民国32年(1943)春,中国共产党组建
凌青绥联合县办事处,统辖本肢西北部抗日游击根据地,属冀热辽边区热东十六专署。
民国34年(1945),“八一五”东北光复,
八路军收复绥中,9月10日成立绥中县政府,属冀热辽边区热东十八专署。11月18日
国民党军队占领绥中,建立县政府,隶属辽宁省。
解放初,绥中县隶属辽西省。
1954年绥中县人民政府改称绥中县人民委员会,隶属辽宁省
锦州市。
1956年11月改属锦州专区。
1959年1月复属锦州市。
1965年又属锦州专区。
1968年4月22日,撤销绥中县人民委员会,成立绥中县革命委员会,隶属锦州市。
1980年6月,撤销绥中县革命委员会,复建绥中县人民政府,仍属锦州。
1989年6月12日,绥中县改属辽宁省锦西市。
1994年9月20日,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,绥中县隶属于葫芦岛市。
2010年12月10日,绥中县成为辽宁省
省管县制度的第一个试点县。